NEWS CENTER
新聞資訊
|
關于2021年四季度購售電政策調整的告知函各電力用戶: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能源監管辦公室10月27日下發了《關于抓緊做好電力市場交易合同簽訂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擴大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等價格政策調整,各市場主體根據最新價格政策和合同相關條款對市場交易合同未執行的電量立即進行換簽、改簽工作,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和二類用戶的交易合同應同步調整。 1、根據上述政策,原合同執行的基礎條件已不具備,合同價格條款已全部失效。請貴司盡快與我司商定四季度市場化購電事宜。 2、10月31日前未商定,將默認由我司繼續代理貴司參與2021年四季度市場化購電,電價按江蘇交易中心組織調整后的年度長協及月度競價價格結算。 3、若不由我司代理購電,請于10月31日前向我司復函確認。根據政策,貴司四季度結算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4、若后續能源監管部門有新的政策調整,則按最新規定執行。 附: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能源監管辦公室《關于抓緊做好電力市場交易合同簽訂有關工作的通知》
江蘇省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